装绅弄鬼:正文 第411章 尸鬼皇族(5/12)
,为“此皆不欲人亵之也。”在祭祀时,血与祭器、祭服一样,具有神圣性和神秘性。
先秦时,大家对“天”、“帝”的认识还有几分仰之弥高,到秦汉以后,发起造神运动来更是口无遮拦,五帝之上又抬出三皇,老实点的说三皇是伏羲、神农、燧人,多少还有点因头;好蛊惑人心的为了凑齐天、地、人三才,索性说三皇是天皇、地皇、人皇,每个都长着九个以上的脑袋,分别统治中国几十万年,这种说法简直就是把“天”、“帝”当作龙种、异种。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许说明中国人根本就不需要这样的古神。在大一统王朝,皇帝的权力越来越大,这种百无禁忌的大佬实在是帮不上自己的大忙,真正办事的都是管点实事的人造神仙,虽然嘴上说自己受天命做皇帝,但是后来的玉皇大帝什么的反倒都是人间皇帝封的。
阴长生若有所悟,于是……他决定以身试法。
用血地祭后土……颠覆轮回。
一般意义上的地祭,与社祭并不相同,土地之祭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普遍性的后土之祭;二是一定区域内的社神之祭;三是有时与谷神相牵连的祭祀。后土之血祭,见于《周礼宗伯》。“以血祭礼稷、五祀、五岳。”社稷、五祀、五岳都是地祗一类,属于阴祀,故而享受血祭,对地祀的血祭,有专门的荐血仪式:“祭地以瘗血为先,然后行正祭。社稷五祀初祭降神之时已埋血。”祭地,对于地祗不是埋血而是荐血:“先荐血以歆神”,阴祀自血起,与阳祀天,自烟起,具有相同的意义,都在于以血气诱神。其具体做法是,“以血滴于地,如郁鬯之灌地也。”上下天神育理。地示言血,此宗庙六享言裸,是其天地宗庙皆乐为下神始,樘与裸为歆神始也。”在天、地、祖二大祭中,血用以诱神、歆神之功能相同,名称如出一辄,后来宋国用人祭社,也是殷商的旧俗,遭到臧武仲等人反对。说“司公其不飨售祭乎!”也就是说,在鲁国的社祭系统中。用人血祭社向无先例。然而,在东夷和南楚的社祭系统中,以人牲祭社算不得罕见。宋舟使邾文公用邮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荑。司马子鱼谏日:“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日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聿!
宋襄公想通过祭祀东夷社神的方法,来统合东夷诸同’“以属东夷”,遭到中原方士司马子鱼的抵制,除了当时已经萌芽的国族宗旨之外,子鱼的另一重要理由就是“用诸淫昏之鬼”,即视之为非当祀的妖神之鬼。恶乎用之?用之社也何?盖叩其鼻以社也。可见,用人于社时,井不注重杀人之功能,其要点在于取血,用其血来祭社。主要特征是以血涂物,“衅社”之礼却被直接解释为血祭。
阴长生放下简牍。不久以前,贰师将军李广利兵败投靠匈奴,却在他略施小计之下,通过卫律的谗言,即将作为祭品被杀,现在,他步出大帐,这一次的血祭,就是他来主持。血社为以血祭社神,而常见于军中戮人于社主之前,如《周礼大司冠》:“大军旅,莅戮于社。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有功则赏祖主前,小不专也;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于社主前。社主阴,阴土杀。亲主严牡之义也。’周人的血祭礼仪在很大程度上是因袭商模因。周人灭商,“已杀纣,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武王,衅社,萏纣之罪:天,及殷民。”‘后来西周没落,成王东迁,又在新都用牲
本章还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