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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绅弄鬼:正文 第478章 龙与爱丽丝(15/16)

而整日高高兴兴直落个“乐不思蜀”,既不用操劳国事,又可以安享人间欢乐;魏国君臣也很满意,谁也不担心刘禅会谋反作乱复国。李煜,世称李后主,公元961年登基为南唐国君,纵情声色、诛杀忠良,以致国危无人可用,于公元975年肉袒出城降宋,被封为违命侯,后改封陇西郡公。



    李煜降宋后,仍十分留恋往日的君王生活,常悔恨自责而彻夜长叹,三年后被赐死。用有良心历史学家的话说,李煜降宋,有助于国家重新统一,并避免了众多军民的无谓伤亡和大量物质财富的破坏,应当说是顺乎潮流之举。从生存的角度来说,李煜是个多情善感追求人间欢乐的人,但他过于留恋君王的欢乐,而不甘于享受公候的欢乐,用今天的话来说属于能上不能下的为官心态,结果郁郁寡欢并引起宋国君臣猜忌而命绝。虎青岚说,我们没有必要评论刘禅和李煜亡国后行为的是非优劣,因为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行为。如果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生存,那么刘禅“乐不思蜀”则无可厚非;如果生存的目的是为了情感的抒发,那么李煜的哀痛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李煜在三年亡国生活中,写下了许多感人至深的诗词佳句,诸如“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其中,最能寄托李煜情感的是《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彻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据传,李煜写好这首词之后,便教歌伎排练演唱,并于他生日七月七日那天晚上,在开封的寓居里即时为违命侯,宴饮奏乐,歌伎演唱的《虞美人》声闻于外即古人的诗词,特别是词,都可配乐歌唱,相当于今日的歌词。



    此事被宋太宗知道后,遂生了要寻机处死李煜的念头。我们今天看来,宋太宗实在是过虑而又残酷绝情;李煜不过是抒发情感,并没有作乱复国的念头和行动即也不具备相应的实力和能力,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有过特殊经历的词人而已。悲剧在于,君权神授的皇权统治下,人们抒发情感若不合君王意,也有死罪。若更进一步说,国家并非是哪一个人的;对于君王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亡国问题,而只存在失位问题;因此,李后主的亡国之悔恨,其实是社会地位变化后的失落感。



    不等我沉浸下去感受这一切的时候,双头化蛇血肉开始燃烧殆尽,这一刻如同化作一道道红光钻入了我的体内……良久……只见我浑身肌肉仿佛有生命一般不停蠕动,在这片血光的浸染下,我身上的肌肉和骨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起来,背上的脊椎不停向下生长,直到尾椎部分才渐渐停止,然后以脊椎为中心又长出了骨头与神经,再之后是血液和内脏的出现……



    我已经不想再看自己的身体了,这种肉眼可见的生长速度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一阵恶心,我思绪回到现实,脚下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我眼睛越过自己的身体看向了下方,是一个排在我现在已经最怕见到第一位的女人……虎青岚,昏迷中的她泪眼朦胧的抬头看向我。大概是无意识的,因为下一刻又昏了过去,展现出与清醒时候刚硬气质完全不同的柔软感。



    是这家伙把我们带过来的吗?是虎青岚救了我们吗?



    我和石苓人居然被这种人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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