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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绅弄鬼:正文 第452章 龙珠归来7(2/16)

以在某人的住宅附近埋藏邪物,以起到类似的作用,演化是普通人的巫蛊。所谓蛊术约在战国时期开始被利用。相比汉朝的巫蛊而言,它开始与巫术中的放蛊、厌胜之法结合,其形成的威力常常令人毛骨悚然。



    蛊,古来释义有二:其一,相传为一种由人工培养成的毒虫,或称蛊虫。蛊,从字形上看,就是将许多虫子放在一个容器里。用毒药药人,令人不知者称之为蛊。许慎的《说文解字》称“蛊”为“腹中虫也”;孔颖达《十三经注疏》曰的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李时珍集》: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本草纲目虫部四》中解为由人喂养的一种毒虫而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蛊顾名思义是一种带毒的小虫。



    其二:《《春秋》传曰:“皿为虫晦淫之所生也,枭桀死亡鬼亦为虫。左传。昭公元年》:“何为蛊?”对日:“淫弱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虫,”也就是说,“蛊”为人腹中的寄生虫,或者为因阴暗潮湿而在器皿中生出来的虫子,或者为众人所厌恶的横行霸道的人死后的鬼魂。《中华小字典》则称“蛊”为毒害人之物也。《本草纲目》蛊虫下云:“造蛊者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取其存者为蛊。”可见,不管“蛊”到底是个什么物件,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考虑到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异族妇女的专长,恐怕是兼而有之。《滇南杂志》记载,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室,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周去非《岭外代答》,蛊毒为的妇人倮形披发夜祭,《滇南新语》,为夷女所悦。西南苗疆人,向以善使蛊术称名于朝野江湖,无人敢犯。据说用蛊的寨中一般门规极严,断然不允许背叛一类事情发生,对敌时心很手辣,毫不留情。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而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但善使蛊术者一般为女流,往往兼以年轻貌美,性情却难以捉摸,常常于无形中将蛊虫加诸敌手之身,之后或七日或九日内蛊虫发作,断无生理,且死状极惨。但有时遇上极为强大之敌,亦可令毒蛊反噬,施蛊者自取其咎。



    放蛊的目的,多半是消解怨气,有时也作为一种保护措施,如壮族中,有人怕别人偷食物,便放蛊,有盗者立毙,相反而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蓄。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旧时在福建一些县乡,养金蚕的迷信活动较盛。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



    穆彤彤一边说一边凑近了观察,起身松了口气:”幸好不是最可怕的金蚕蛊,也是,那个太难制造。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意识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如同降头术养小鬼,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的嫁金蚕,方法是用包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



    而疳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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