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绅弄鬼:正文 第448章 龙珠归来3(6/11)
过辩与喻相结合的手法来展示其义理的,原文中的'鱼'不仅指鱼本身,而且还喻不同于自我的'知'的主体,'乐'以及上文中多次出现的'知'都是属于广义的'心'或意识,其中乐属于一种情感,知属于一种认识或信念。'安知'从逻辑层面看,蕴涵两重含义:其一,如何可能知;其二,以何种方式知或从何而知。在辩论中二者都以归谬法的方式来反驳对方,惠施反驳庄子的逻辑是,自我是不可能理解他者的,庄子与鱼属于不同的个体,所以庄子是不能够知道'鱼之乐'的;而庄子执著于'鱼之乐'的逻辑是,既然自我是不能理解他者的,那么惠施不是我,惠施当然不可能知道我是否知道鱼的快乐的,我是从濠水之上知道鱼的快乐的。从神通的角度看,二者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提出了六神通中的他心通神通。
庄惠二者不仅提出了他心通神通,同时也对这一神通作出了自己的解答。庄子执著于'知鱼乐',他是他心通神通上观测者的代表,而从惠施对庄子的反驳来看,惠施在他心通神通上是倾向于万物有灵论的。观测者庄子漫步于濠水之上时,看到水中的鱼从容地游弋,便发出了'鱼之乐'的感慨,可见庄子在他心通神通上是坚持观测者存在的,从表面上看,庄子的这种说明他心可以认识的模式类似于交感巫术的说明模式,但从庄子本人的思想看,庄子在他心可以被认识上的说明不仅不同于交感巫术的说明模式,而且与上述解决他心可以被认识的各种方案显然有别。庄子认为:'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恶。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在庄子心目中,知可以分为几个层次鲜明的等级:至知是知无,次知是只知一个抽象的有,再次知是对物作审美的区分,最次知是计较是非,是对'大道'的整体价值的损害,所以,知不仅是获取知识,最重要的是形成信念,达到对'道'的体悟,而对'道'的体悟只能通过直觉主义的方式而获得。夫物性不同,水陆殊致,而达其理者体其情,以壕上仿徨,知鱼之适乐;鉴照群品,岂人水哉!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如果以个别的我为标准谈知实际上主体间是无法相互理解的,而如果放弃自以为是的'知',达到'知止共所不知'的至知境界,通过超越一般,太上忘情而来实现对'道'的体悟是可以理解他人他物的。可见,庄子'知鱼之乐'并不是从人们普遍认可的寻仙问道出发,经过严密的修持而来的,而是通过超越经验以其独特的、内省式的'悟道'而得出的。这种'悟'是一种特殊的尊重他者存在价值的求道信念,它排斥经验和理性知识,认为经验和理性并不能给予人们真实的知识,只有神秘的内心体验的直觉才是认识的唯一源泉,只有依靠它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所以,用'吾自知其乐,子不信又何妨'来解释更能体现出庄子的本意。
庄子在他心可知神通上表现出他明显的不遣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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