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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 第28章 故乡渺茫(10/13)

么。它大张着嘴,吐出舌头,一眼不眨地望着主人,任凭眼泪哗啦啦地流在了车厢里。就是这辆卡车的车厢,绝对没有错,尽管它的眼泪早已经干涸,气息也已经消散,但它还是闻出了车厢的味道。更何况开车的也是军人,虽然不是多年前的那个军人。那是青果阿妈州州府所在地多猕镇的监狱,它在那里待了两个月,天天都能看到军人。后来它跑了,它咬断了拴着它的粗铁链子,咬伤了看管它的军人,跑回了西结古草原汉扎西的寄宿学校。而它现在的兴奋就在于,靠了它天然敏锐的感觉,它朦朦胧胧意识到只要跟着卡车,就有希望找到多猕镇,找到那所监狱,而找到监狱它就知道路了,就能穿过多猕草原,再穿越狼道峡,回到西结古草原,就像第一次它跑回主人身边那样。

    天已经黑透了。多吉来吧拼命奔跑着,它被裹在尘土里,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它知道卡车一直离它只有十米远,也就是说它的速度和卡车是一样的,至少最初的两个小时是这样。后来它就离开尘土了,开始是一阵风吹散了尘土,后来就是距离的拉长,越拉越长。它气喘吁吁,知道自己不行了,无论如何追不上了。它慢下来,闻着地上和空气中的气息,跟了过去。很快它就发现,气息越来越淡了,风很大,卷走了卡车的味道也似乎卷走了它的嗅觉。更糟糕的是,公路上不光是它追撵的那辆笨头笨脑的军用卡车,大大小小好几辆汽车从它身边飞驰而过,跑到前面去了,它用鼻子捕捉到的更多是这些汽车的味道。它当然有能力分辨清楚,但如果遇到岔路,遇到风向转变,就没有十拿九稳的把握了。多吉来吧再次疾驰起来:追上去,追上去。它知道汽车的速度和耐力都比它好,但它更知道一旦失去了笨头笨脑的军用卡车,说不定就再也没有返回家乡的机会了。它跑啊,拿出了生命中最后的也是最强大的气魄,拿出了作为一只藏獒决不放弃忠诚和勇敢、恋家和归主的原始精神,也拿出了用一生的磨炼积攒起来的肌肉和骨骼最有成效的运动,奔跑在斗折蛇行的山峡里。

    不希望被穿透的夜色一次次地堵挡而来,又一次次无奈地裂开了口子。但黑暗是不屈的,堵挡的顽强让多吉来吧每跑一步都觉得顶撞在一堵厚墙上,奔跑渐渐吃力了,缓慢了,真是由不得自己啊,这种属于人类的四个轮子走路的铁家伙怎么这么快。多吉来吧意识不到任何一种动物即使是奔跑能力超级强大的马,也不可能和汽车赛跑,它追逐了大半夜而没有失去目标,就已经超过马的能力好几倍了。它跑着,主人汉扎西和妻子大黑獒果日、预感中家乡草原的血腥和死亡,成了它生命的全部和存在的理由,让它把活着的意义变成了不避艰险的奔跑。它几乎就要把自己跑死了,但还是跑着,胸腔里冒火,嗓子眼里冒火,眼睛也在冒火,四肢开始发软,身子沉重起来,肌肉的运动已经不准备配合它焦急的心情,到处都酸着也散着,力量似乎很难凝聚到一起了。突然它停了下来,摇晃了一下身子,一头栽倒在路旁的河水边。好在这儿水不深,它呛了几口水,赶紧爬上来,呼哧呼哧地喘息着,再也起不来了。

    就这样完蛋了吗?决不该放弃的怎么总会被它放弃呢?它卧着,仅仅卧了两分钟就开始往前爬。它知道爬是追不上的,但它还是要爬,因为爬行也是追逐。这时候它的血液只能为追逐卡车而流淌,脉搏只能为追逐卡车而跳动,追上去就有希望,有见到主人和妻子的希望,有追杀诡风人臊、挽救危难的希望。它爬着,用身体摩擦着地面,就像一个磕着等身长头千里朝拜的信徒,一点一点地往前挪动。它就这样往前爬了两三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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