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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路线不对[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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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路线不对[快穿]:正文 第254节(3/4)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赵清漪可不会阻止她,她想死尽管去死。



    赵清漪这“不孝女”既没有兴趣围观她寻死的过程,也兴趣接手她寻死的结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谓,壁立千刃,无欲则刚。用现代的话来说,当你不想在一个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东西,那你就是她不可战胜的。



    这日夜里,她偷偷点了玉娘的睡穴,又摸去王、张两家人屋中。



    也亏得她夜晚偷听偷看大半个月,摸清了这大庄头和二庄头私昧银子的地方。



    她先溜进王家夫妻的房里,撬开桌底下的一块青石板,拿出一个盒子,是一叠的银票,还有半匣子金银锞子。



    拿着银票,她一半高兴,一半欲哭无泪,她“不识字”呀,这哪张面额大、哪张面额小呀!



    想想对方是赵家奴仆,管庄子时私下贪污,不过也有他们该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识字,只好各种样式的银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赵家真千金,这也是物归原主了吧。



    而张家夫妻房里,她也依葫芦画瓢光顾了一下。



    翌日,赵清漪去山上放羊时,与王家的二丫头他们走散,到傍晚都没有回庄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这丫头了,只是没有办法,又不想引起张氏的关注才忍耐她越发的性情乖张、没大没小。



    “莲香”没有回家,玉娘也有一丝说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过、养过、和她演过戏的假女儿。



    没有母女真情,还有几分对手戏演员的“合作情谊”呀!所以她也会想“莲香”会不会出事,心中几分廉价的担心。



    一转念,如果“莲香”真的出事了,岂不是正好,清玥再没有任何威受胁了。



    虽然实现不了让自己的女儿和侯门千金人生交换颠倒的计划,让那越长大越让人讨厌的丫头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担心?



    三日后,有庄下的佃户在后山发现了两只染血的鞋,还有在灌木上勾着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没过的踪迹。后来被证实是莲香的。



    莲香再没有回庄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实”。(躺枪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们这些是非不分的可恶人类!)



    玉娘也是整个人都懵了,五味陈杂,养了十年的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场,但是在哭的同时,总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样也好,真的干净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张氏知道此事,也是两个月之后,这是另话,且先不提。



    ……



    赵清漪怀着一笔巨资溜出庄子,就先返回了洛京,这个位面的12世纪最大的国际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买了两身少年穿的华服,都是用银锞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弃“硬币”,而是她不识字,她又急于换装,换装前不想麻烦。



    这不禁要说一说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么丧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穷摇奶奶笔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她三条大街,能当她的祖师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经书万卷,但是她一拿笔想写,脑子就全空,放下笔,又都在脑子里。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面前全像一个个盲文小黑点。



    她就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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