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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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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正文 第28节(3/5)

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越想越开心,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到时清誉尽毁——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



    为了避嫌,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电灯泡”,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让出足够的位置,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



    有了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



    反应这么大,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这还能算避嫌吗?



    宋清徽么得办法,只好“手动避嫌”,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



    只是他的无奈之举,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



    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或是家庭背景,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



    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



    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娘,太好了,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猪肉自然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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