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迹之主: 344.十兔子(2/3)
然是被对方盯住的第一目标,到时候乌贝摩可以隐藏在幕后,借此来观察一下。
如果密伦斯是个普通人,那么趁早转移目标。但如果对方不简单,在与辉罗力的对持之绝对会露出破绽。
……
抛开这些先不说,乌贝摩的猜测没有错误,霍姆斯才是利用了盖诺德的那个人。但是这其,霍姆斯与密伦斯有所联系。
这就耐人寻味了。
密伦斯是三王子阿麦密的老师,而霍姆斯跟阿麦密私下不合。
……
荷鲁斯带着他的金币来到了交易所。
他并不是不想挣钱,而是之前的经历让他总有种颠沛流离的感觉,也许还没挣钱,自己又要被迫离开。
因此,他只能朝着德诺拉再次厚脸皮借了一些金币,并承诺绝对会还给他对方的。
“你知道林特费斯吗?”乌贝摩直接说出了这位存在的名字,根本不担心发生什么事情。
先不说还有伊芙德丝兜着,而且对方的名讳一直流传着,被许多人知晓,显然这应该不是对方的真名。
就像普通人喊永辉炽日一样。
荷鲁斯沉默了一下说道:“我知道。”
多了解世界还是有点好处的,当然也仅限于知道一点林特费斯,就像是知道克雷共和国某位出名的国王一样。
“我这里有一本他的著作,关于超凡的,很适合你这个途径。”乌贝摩缓缓说道。
闻言,荷鲁斯幽黑的眼睛闪过一丝光芒,他虽然觉得对方有点奸商的本质,但应该不至于欺骗他,所以荷鲁斯这次才过来对方的交易所。
只是,荷鲁斯忽然觉得有些假。
如果真是林特费斯的,那他绝对买不起,荷鲁斯想对方绝对不会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所以要么是假的,要么只是一些难以解读、或是残缺的,也可能是没什么用的东西。
不过,荷鲁斯还是没有将内心的想法表露出来,他反而说道:“那么,我需要验证一下它是否值这么多钱。”
乌贝摩坦然道:“可以!”
停顿了一下,乌贝摩露出真挚的笑容道:“不过,如果你要验证,一旦之后你确定要交易,那么你必须额外答应我一个条件。
“当然,不会让你卖命,或是卖身什么的。”
忽然,乌贝摩哀愁道:“唉,原本好意贱卖给别人东西,没想到别人不领情,所以我只能多加一个条件了。”
荷鲁斯深知奸商的本质,但他自己在意的只是符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对方要是可以从自己手里得到足够的利益,那也是对方的本事。
而且,这一切的主动权在他自己的手里,答不答应是他说了算。
不过,荷鲁斯注意到了其的漏洞,旋即说道:“条件要改一些,如果交易后我发现你给我的东西是假的,那么我有权解约。”
乌贝摩点点头:“随你。”
见到对方如此爽快,荷鲁斯犹豫了一下,随即说道:“需不需要签订契约?”
“我相信你。”乌贝摩嘴角微扬,他的妹妹可还是在自己手里,要是拉尔敢反悔……
荷鲁斯深深看了一眼对方。
乌贝摩随即前去交易室,将《亡灵之书》拿了出来,随意地扔到荷鲁斯面前,仿佛不值钱似的。
“给你一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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