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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荒淫无道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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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荒淫无道的日子里):正文 第14节(2/4)

是风华正茂的好年华,应被所有男人爱慕,被捧在掌心呵护。可是她的眼睛如朽木般,早已失去了生机,她轻轻地问自己:“这样行尸走肉的日子,还要熬多久呢?”



    奶娘看出了她的不对,含泪劝道:“华儿,要忍,不能不忍。”



    华妃的手抖了一下,妆匣被打翻,里面摔出一颗乌黑的小石头,滚在玉石地面上转了两个圈,静静停住不动。她轻轻拾起这颗不起眼小石头,百感交集。



    几曾何时,她也是父母的掌中宝,心头肉。



    父亲将她抱在膝上说:“你的名字是太阳光华之意,你的人也应像太阳光华般耀眼。”



    她好强好胜,三岁开始学武,五岁可以骑龙,穿红衣,持长剑,在格木尔沙漠里追风,十五岁女扮男装,穿盔甲偷偷混入父亲统帅的战队,亲手斩下第一头龙……



    爽朗的笑容在阳光下特别美丽,眉飞色舞的神采在狂风中格外迷人,豪迈大方的性格在沙漠里特别醉人,她的身边永远不缺追求者,无数英俊勇敢的儿郎,争先恐后,捧着最好的猎物,带着最美的宝石,只求博她一笑。



    她是格木尔沙漠的花,是天之骄女。



    就算她说想要天上的星星,也会有人想法设法去为她摘来。



    “阿华,看,这就是天上的星星,”那个瘦削清秀的少年,风尘扑扑地来到她面前,摊开掌心,用有些木讷,有些期待的声音说,“昨夜有流星陨落,这颗星星划过天际,越过沙漠,落到雪虎高山,我去找到它,送给你。”



    少年掌心是一块灰扑扑的石头,暗淡无光,就如路边石子般不起眼。



    “这会是星星?”华妃失望地说,“你看这满天星辰都是会闪光的,比月光石更耀眼,比金辉石更璀璨,木穆,你莫要去路边捡块长得古怪点的石头,随意打磨一下拿来,欺我不识货。”



    “它真的是星星,”少年顽固地说,“我亲眼看它从天上落下。”



    男人的甜言蜜语,总是一套又一套,就连这个比她还小上两三岁的少年,也不例外。



    华妃为少年的小小骗局,哑然失笑,她忍不住取笑了对方几句。



    少年默然,满脸通红,转身离去,再不提起。



    华妃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便将这块小石头用红布包起,随手丢入梳妆匣。



    再后来,父亲在战役中去世,失去强有力的靠山,她和母亲的处境变得微妙。所幸云泽大陆鼓励人口增长,贞操观念不强,对寡妇改嫁持支持态度,于是母亲就带着她和弟弟,嫁给城中一个要续弦的小贵族,继父自有儿女,她的地位大不如前,幸好奉承她的贵族子弟依旧很多,继父存了让她联姻的心,日子也不算难过。



    那年,政权更替。



    那月,格木尔沙漠群龙入侵,地方长官求助中央。



    那日,武尊率军救援,温酒谈笑,单枪匹马,独战群龙,一剑斩落龙首。



    那时,他站在四翼金色飞龙上,在夕阳下凯旋,黑色战甲带着地狱气息,手中长剑滴着龙血,墨色长发被狂风吹得凌乱,暗色眼眸里带着鲜红的战意,嘴角微微带着笑意,俊美得宛若战神下凡,能让所有女孩窒息。



    缓缓落下的太阳被盖住了璀璨,徐徐升起的月亮被掩住了光华,满天星星失去色彩,能让天地为之动容者,惟一人耳。



    华妃的心,怦然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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