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吕布一统三国:正文 第603章 异地为官(3/3)
前做官都在原籍地做以便培植亲属形成庞大的势力,以后要想做官只能到几百里外了,想要继续培植下去是不可能的。
第二,亲属回避,分为两种,一种是血亲回避,一种是姻亲回避。
血亲包括祖父子孙、叔伯兄弟、亲母之父舅等。姻亲包括,妻之父及兄弟姊妹夫、己之女婿、儿女亲家等,凡有这些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衙门任职,也不能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衙门或互为监察的机构任职。回避的方法是,不论辈分长幼,只要官阶不同,均以小官避大官。如某人任某州刺史,当时他族内子弟任当地的郡太守,那个郡太守就必须要调任,只有在官位相等时,才按辈份长幼和任职先后回避。
吕布再次拿汝南袁家作为反面例子:“三年前的洛阳城里,可叹大将军何进昏聩无能,使袁隗为太傅领尚书事,袁绍为司隶校尉,袁术为虎贲中郎将,袁基为太仆,袁术的舅舅杨彪又是卫尉,若不是董卓不甘心继续做袁家门生,若不是本公识破袁家阴谋,大汉江山早就被袁家篡夺了。这互为血亲、姻亲的亲属必须要回避,否则便是跟汝南袁家一样有意图谋反之嫌!”
吕布祭出“意图谋反”的大帽子,没有任何一个臣子特别是世家臣子敢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