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吕布一统三国:正文 第460章 不宜早婚(3/3)
孩子也脆弱不长寿。
吕布将信将疑地望着华佗:“元化先生,您怎么看?”
华佗笑道:“男子三十岁结婚,生理上已很成熟,阳刚之气已很壮实,女子二十岁出嫁,阴精已很通畅,所以生子都很强壮。男三十女二十就是所谓大定之年,男女如果没到大定之年就婚娶,男子刚阳之气和女子柔阴之气必然会有亏损。”
卢植亦在一旁一脸沉痛地说道:“仲景和元化言之有理,想当年我年仅弱冠便娶妻生子,当时我妻年仅十五,陆续生得二子皆体弱多病,早夭而亡,而我四十岁才得小儿卢毓,毓儿的身子骨就明显健壮许多。奉先,仲景和元化乃当代神医,他们的意见可不能不听从啊。”
吕布这才想起,为什么后世的婚姻法要求男子不得小于22岁女子不得小于20岁结婚,是很有科学根据的,男女青春期发育年龄并不是结婚生育的最佳年龄,只有男女阴阳之气充盛,适龄结婚,才能孕育体魄健全的后代,若阴阳之气尚未完实就早婚早育,那对男女双方和后代都会贻害无穷。
而根据现代医学,妇女生育太早对妇女和婴儿的健康都不利,如子宫收缩无力,胎位不正,胎儿发育不良,临产及分娩时容易发生难产、产程延长、出血量多、胎盘早期剥离等现象,生育过早的妇女,其先天性畸形儿出生率较24~28岁的产妇高50%,而所生婴儿的死亡率高24倍。
吕布突然想起,大老婆严琳当初生下女儿吕玲绮的时候,只有十八岁,难产进而大出血,恐怕跟生育太早大有关系。
吕布脑门冒出冷汗,连忙把鼓励早婚、严禁晚婚的法令改为:“大汉治下,男子须在三十岁以前完婚,女子须得在二十二岁之前完婚,在此之后还不婚嫁者每年罚二百钱,男子在三十五岁以上、女子在二十五岁之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强制婚嫁;地主豪绅家蓄养的丫鬟女仆必须在二十二岁前择人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