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吕布一统三国:正文 第140章 六百万石(3/3)
人数量极少,连两千人都不到,组织不起普遍的户,不能搞家庭联产承包,只能按照个人来分地。
二十万人顶着太后、天子和六位辅政大臣的联合诏令,以屯为单位,散布到魏郡、巨鹿郡、清河郡、赵郡、河内郡等几个距离邺城较近的郡。
尤其是靠近黑山的郡县,那里因黑山贼猖獗,百姓纷纷逃荒,世家大族亦不敢在那里立足,遂有大量荒田,屯民便按照屯来划分各自范围,开始了大规模的屯田。
吕布是一个爱民惜民的好主公,所以他的屯田政策比历史上曹阿瞒的优惠很多,规定:第一年,官民五五分成,官府的分成每年降低半成,第二年四成半,第三年四成,第四年三成半,第五年三成,五年以后,田地归个人所有。
韩浩算了一笔账:“主公,现在是九月,再过一个月就开始种麦了,到明年五月收麦子,收完麦子就种夏粟,到九月又能收获粟子。在这一年内,每个屯民大概要吃掉十石粮食,二十万屯民要吃掉两百万石粮食来活命。每个屯民分得十亩地,这二百万亩田地播种要用掉五十万石粮食。每亩小麦的平均产量只有一石五斗,每亩的粟米平均产量为三石,如此算来一年后可得到九百万石,五五分成后,官府可得四百五十万石,屯民要还种子,还要偿还赊欠官府的救命粮,只让他们偿还一半,共计一百五十万石,如此一来官府可得六百万石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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