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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正文 第444章 减负(2/3)

 按照采购价格,一支数量为八十架的舰载航空兵联队里的所有舰载机,其价格之和相当于一艘舰队航母了。



    这样一来,一支航母战斗群的总造价,就相当于四艘舰队航母了。



    显然,这是中国海军、乃至中国所不能承受之重。



    要知道,战斗舰队只是海军的核心,而不是海军的全部。在战斗舰队之外,海军还有其他很多的战斗单位,比如两栖登陆舰队、火力支援战舰、运输船只、潜艇、岸基航空兵与护航舰队等等。



    战后,有人做过估计,如果中国海军在一九四七年拥有四十八艘舰队航母,那么海军占用的资源将达到中国战争资源的百分之六十,而占用的军费则相当于当年的百分之七十。



    显然,这是谁也不可能接受的。



    说得简单一点,海军根本要不了这么多舰队航母,也要不了这么多作战舰艇。



    这样一来,削减战舰就势在必行了。



    因为中国海军的造舰工程完全围绕着舰队航母展开,所以在削减舰队规模的时候,自然拿舰队航母开刀。



    一九四六年初,海军裁军方案确定下来。



    按照规定,当时除了完工率超过百分之六十的舰队航母之外,其他的全部停建,而配套战舰也按照同样的标准执行。



    仅此一项,就直接导致十多艘“白母永远留在了船台上。



    只是,当时没有确定是否拆除那些还在建造的战舰。



    主要就是,战争还没有结束,而且谁也不能肯定战争将在什么时候结束,甚至无法断定能在什么时候打上美国本土,因此战局还有可能出现波折,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也就有可能需要更多的战舰。



    这样一来,就必须把那些还没建成的战舰暂时保留下来。



    当然,这些战舰的命运几乎一样,即在大战结束之后,立即被下令拆毁,完成的部分都被当成废钢铁处理掉了。



    事实上,在大战结束后,被处理掉的不仅仅是那些没有建成的战舰。



    大战结束后,中国的军事物资严重过剩,不但储备的弹药堆满了仓库,也没有必要保留那么多的武器装备。



    结果就是,大战结束后,中国就开始处理过剩的军事物资。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多余的武器装备无偿援助给友好国家,特别是同盟国集团中与中国关系密切的国家。



    虽然无偿赠送显得太大方了一点,但是对中国来说,这是必须做的事情。



    要知道,保留下来的武器装备,就算不使用,每年都要在维护保养上耗费大量军费,而且最终都会被当成废钢铁处理掉。赠送给友好国家,也不是无利可图,除了让中**队不需要掏维护保养费之外,这些武器装备依然需要中国的军火企业提供售后服务,而且后期改进也会为中国的军火企业提供大笔订单。



    事实上,在战后的最初五年里,中国的军火企业就是靠吃老本维生。



    除了无偿赠送之外,中国还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把更多的过剩军事物资卖给了数十个国家。



    这些武器装备,有的甚至使用到了二十世纪末。



    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在非洲与南美洲的战乱地区,依然能够见到中国在大战期间生产的几种性能优越的枪支。



    战后,就有很多人认为,正是中国当局不顾道义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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