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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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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乐之王[重生]:正文 第19节(3/5)

宾们交谈、目送他们离去。在欧洲的时候基本上主办方举行完一次音乐会后,大家便是各自离开,而这次作为主办方的谭老和杜胜,却将戚暮这个劳动力给拉了回来——



    就算站在门口吹吹风、亮亮相,也能显示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脸不是!



    “你可是咱们的门面担当啊!”



    ——刚从闺女那儿学了新鲜词的杜胜如此调侃道。



    门面担当小七:“……”



    第二十五章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被打断的闵琛:“……”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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