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娱之华丽的逆袭: 第276章 风波之后(2/3)
望这次能够给那些人一个教训吧。”小石孝树一直在林俊秀的办公室里,听着林俊秀和铃木的通话内容。
“最近产经新闻那边有些风声漏出来,说是打算给富士电视进行一次内部股权调整。这个消息在圈子里传得特别广,已经有好些人来试探我们的态度了。”
“直接表态,就说我们对电视台的股份没有任何兴趣。”林俊秀吩咐道。
产经新闻是富士电视台的母公司,而他们想要增发股份的消息应该是真实的。按照历史发展的进程,从2003年开始,日本的无线广播开始从模拟广播向数字广播转变。这就导致原本拥有模拟信号广播台站的电视公司和广播电台公司都要升级自己的设备,否则就有可能被吊销广播执照。
但是基础设施投资从来都是投入高而回报慢的项目,况且此时数字广播设备的成本还没有降下去,因此对于日本的各大电视公司来说都是苦不堪言,特别是富士、TBS这种还拥有电台产业的公司更是如此了。
由于日本素来是学习美国爸爸,因此日本总务省早就颁布了禁止一家电视公司拥有多家电视台或广播电台的“限制大众媒体集中化原则”,使得一些地方电视台根本没有多少东京地区电视台的投资。特别是越偏远或越贫穷地区的电视台,东京地区的电视台通常只占股33%,确保自己有否决权就可以了。既然连富士台、TBS台这些身处东京都会圈的顶级大台都升级困难,遑论那些偏远地区的小台了。
为了促进日本广播产业的升级,总务省也开始放宽了限制,甚至对日本的《广播法》进行修改,建立了所谓的“纯粹广播控股公司”制度。这个制度就是在现有的电视台之上设立一家广播控股公司,通过这家广播控股公司去融资来吸引资本对电视台、广播电台的设备进行升级。但是作为一家纯粹的广播控股公司,它只拥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所有权,经营权还是交给原来的电视公司或广播电台公司去负责。
同时为了防止海外资本通过广播控股公司来控制日本的媒体,广播控股公司是必须上市公开所有财务资料的。并且所有股东的持股上限被限制在20%以内,以排除广播控股公司被大股东控制或被外部公司收购。除了这些限制之外,《广播法》还明确规定任何有海外资本的公司入股广播控股公司都需要严格审查。
如果外资背景的股东占股超过15%,那么该广播公司必须对外公开声明其外资背景;如果超过20%,那就会触犯《广播法》而被吊销广播牌照。林俊秀的核心企业是互联网公司,因此不可避免地有来自欧洲和美国的风投自己,所以一旦持股电视台或广播电台的股份,那就势必会惹来日本政府的调查。
这倒不是日本闭关锁国,而是全世界都是如此。当年新闻集团的默多克为了收购福斯广播公司,最后不是得乖乖地将自己的国籍从澳大利亚变更为美国,这才让美国政府放行了收购案。毕竟传媒行业影响重大,不得不让各国政府慎重对待。
正因为这么多限制,这才让林俊秀对收购电视台失去了兴趣。如果自己在一家广播公司内占股不能超过20%,那么自己犯得着为此放弃欧美的投资么?如果没有控股权,那么在日本这个社会里就只能靠名望和资历来控制其他股东了。可问题在于这两样东西就是林俊秀所欠缺的,因此即便林俊秀成了高管估计最后也就是吉祥物吧。既然如此,那林俊秀觉得自己还不如布局网络视频行业呢。
不过日本的互联网产业在林俊秀穿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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