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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千年之怎一个情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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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千年之怎一个情字了得: 第159章 收了尸(2/2)

走走。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慕容轩那家伙小心眼儿,万一找人监视自己,那多不自在?”

    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奔着最繁华的商业街去了,印象中那里什么都有,是从前他一定要潇洒的好地方。

    嗯,许久没来过了,还是一如既往的闹腾。

    放眼望去,整条街以金色为主色调,一砖一瓦甚至是脚下走过的每一寸石板,都像是由金石锻造而成,无一不透露着一股奢靡之风。

    大街上没有寻常巷陌里可见的小摊小贩,也没有来来往往形色仓皇的男女,有的只是盖着夸张布幔的马车,有的只是从豪家大院里走出的贵公子贵小姐们。

    他们无一不尽可能的放慢脚步,努力感受着十里长街带来的醉梦酣欢。

    说是十里,其实不然,实际上其中还要包括一段架设在野地的疆场,万马纵横,奔腾而过,扬起的绝尘久久不落。

    那一段是给一些不愿意泡在世俗物什儿的富家子弟们打造的,他们大都是些野性十足或者初生牛犊一类不服管教之人,又想寻个刺激,感受下这战场肃杀般的氛围,这里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只不过显然我们的南宫耀小公子并不适合和打打杀杀有关的项目,这货现在已经熟门熟路来了那家他惯常打卡的酒楼,原因?自然是酒。

    灵界的酒他喝了个遍,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让他醉不成欢的,不过魂界的酒倒是真的会。

    魂界的酒一碗下肚无感,三碗五碗之后你便会越发觉得飘渺,再往上喝?就不好说了。

    灵界的酒醉人不伤身,可是对于南宫耀而言,既不醉人也不伤身,倒是这里的酒甚得他心。

    既醉人也伤身。

    他喜欢。

    反正一会儿会有人来给他收尸就是了。

    嗯,确实是收尸。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无意间踏入这座以豪华奢靡著称的商业街,又凭着本能找到了这座酒楼,从此就成了他每次来魂界都必走上一趟的场地。

    而每每他都醉的不省人事。

    甚至他醒来之后,再也想不起自己在醉了酒之后的那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再清醒的时候,只发现自己安然无恙地躺在楼里的一间房中,问了掌柜的和几个下人,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

    久而久之,他便毫无顾忌地在此处喝到烂醉,而最后醒来的地方也是预料之中的那一间房,这么多年来从未有变。

    他原本还以为是酒后的自己耍了泼,和掌柜的无理取闹的结果,可是有的时候他赤着上身坐起来的时候,却会发现有几件晾晒在窗前的衣裳,他的那种想法便不攻自破了。

    他是被什么人收了尸了。

    他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