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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百变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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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百变怪: 第17章 野狼团(1/3)

    野狼首领,站在大门口,叼着烟嘴,吞云吐雾。

    “作为一个贩子团的首领,我~~表现的太差了吧。”

    他慢慢坐下,想着。

    “哎~~以前也是这样,现在也是这么吗。”

    “我可,真是没用。一只精灵也卖不掉。”

    “飒~~!”

    “老伙计,你是在安慰我吗?”

    “飒!”

    野狼抱住了一旁的猫鼬斩。

    自己也回忆起了往事。

    。。。

    以前,他是一个普通的学生。成绩中游,也没有什么突出的能力。

    一直到高二下学期,他得到了自己的新人宝可梦——猫鼬斩!

    这只精灵,是他的大哥,狼山给他的生日礼物。

    后来,他也知道了大哥的工作——精灵贩子。

    他大哥一直通过抓精灵,卖精灵来获利,维持着他们这个孤儿家庭。

    狼牙很懂事,他也理解大哥的辛苦。但是,他也很爱精灵,不愿意看到他们受到伤害。

    就这样,很多年过去了。

    他的大哥,也在一次意外中死去,自己也继承了大哥建立的团伙——狼牙团!

    他的大哥,在死前说过一句话:

    “弟弟啊。我知道,你可能不喜欢哥哥。但是,我要告诉你,你!狼牙!你的哥哥,是个当之无愧的男子汗!我这一生!没有对不去任何一只精灵!我每次卖精灵之前,一定会观察那是怎样一个训练家!可以说,我卖出的每一只精灵!他们,都是幸福的!”

    就是这句话,彻底改变了狼牙对他哥的印象。

    之后,他还是继承了狼牙团,而且常常大放厥词,说要带他们抓精灵,走向大贩子之路。

    但是,他之前说过,这次百变怪,是第一桶金。

    这个第一桶金,不是因为他第一次去赚钱。

    而是,他以前行动多次,没有一次交易成功。

    不过,其实他的每次计划,都成功了。但,每次在最后关头,他都会回心转意,放了精灵。

    他的手下,也都是他哥以前的人,他们也都是热爱精灵的人。但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走上这条路。

    所以,他们这个组织,就是表面上的火箭队。其实比呐喊团还菜。

    。。。

    另一边

    落落急的要死。

    她来来回回的走动着,坐立难安!

    尽管警察已经多次劝她冷静点,但她怎么也冷静不下来。

    她现在十分内疚,后悔带白明去那种地方,后悔没有把白明隐藏起来。

    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过,就算有,恐怕也没什么用。因为,白明要跑的时候,还是会跑的。现在他只是去蹭饭而已。

    “落落,先坐下来冷静一下,好吗?百变怪肯定会没事的,要相信警察的力量啊!”

    黎诗雨一直在边上安慰落落,不过收效甚微。

    “布依布依~~”(白明又去哪吃好吃的了)

    “叽叽叽~~”(不知道呢)

    这两精灵不是没心没肺,而是他们相信那些人是抓不住白明的。这一点伊布有深刻印象。毕竟,一只能在野外生存并救人的精灵,怎么可能弱!

    连带着,长尾怪手也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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