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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米虫前妻后成了男主的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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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米虫前妻后成了男主的跑友: 第94章(2/2)

…我家,我是说,我家正好经营一家旅馆,你去了可以住那里,不收你钱!就是简单朴素了点,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庄书仪:“那太棒了!我记下了,你到时候可别反悔啊!”

    郑海:“绝对不会!”

    两公里后,休息的时候,庄书仪和郑海继续聊他的家乡。

    那是坐落于南方的一群山峦,郑海的家就在拥有最高峰的那座山的山脚下。

    小时候,那里还不是旅游景点,被外人视为“荒山野岭”,但是不乏一些具有探险精神的驴友会来。

    他们,有的是一个人来,有的是几个人结伴而来。这些人,个个都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

    他们路过郑海家的时候,有的人会进来歇个脚讨杯水喝;有的人会向郑海的父母打听一下上山的路怎么走;有的人会借宿一晚,养精蓄锐,第二天再上山。

    小郑海总是对他们那个大大的双肩包充满了好奇,因为那些包里总能掏出他从没见过的东西,比如折叠帐篷、睡袋、瑞士军刀、速溶咖啡……

    那些叔叔阿姨有时候会送他一些小玩意以表感谢,还告诉他,要好好读书,长大了就可以去山外的世界看看。

    可是家里条件有限,他只读完初中就没再读了,跟着一个亲戚去城里打工。

    他的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山里人,早些年,那些驴友在他们家吃住,或是寻求帮助,他们从没收过人家一分钱。

    郑海在外打工,从不乱花钱。妹妹大了,要读书了,他不希望妹妹像自己一样辍学,妹妹应该有更好的未来。所以每次一拿到钱,扣除自己的基本开销后,他都会将剩余的钱第一时间寄回家里。

    后来,路通了,家门口的山被列为旅游景点。父亲便专职做起了向导,母亲用多年的积蓄开了家小旅馆,给游客们提供食宿。

    所谓靠山吃山,经过政府的大力宣传,以及游客们在网络上的传播,当地的旅游业发展迅猛,没两年,家里的生活条件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父母打电话给他,叫他别再往家里寄钱了,自己赚的钱就留着娶媳妇用。

    他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城市,A市是他待得最久的一个城市。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至少目前不会。

    郑海:“前任老板人很好,他不介意我学历低,教了我很多东西,还提拔我做店长。我听了他的意见,去报了夜校,参加了自考,拿到了本科文凭。”

    庄书仪:“海哥,你真厉害!真有毅力!”顿了顿又道:“话说前任老板人很好,那,现任老板呢?”

    郑海别开眼,没敢看庄书仪,轻咳了一声:“……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