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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略雄心: 第十三章开拓哈密(1)(4/6)

岸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农场,不仅种植着大量的麦田,还有大片大片的棉花地,一切显得欣欣向荣。

    目前在西域很多地方还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时代,生产力极其低下,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吃饱。只要是能够种植小麦的地方,李同一点都没有浪费,这里的腐殖土实在是太肥沃了,在戈壁大漠中,粮食才是掌控种族命运的利器。在西域,每年的冬天,对于戈壁上的族群来说都是一场深重的灾难,因为粮食不足,他们会把族群里多余出来的人撵出族群,任由他们在戈壁上流浪,或者死于狼吻,或者死于饥寒。

    李同相信,只要这些被抓来的西域野人看到他们的前辈过的好日子,新来的野人不用多久,就会融入到野狼谷这个大家庭里来。这已经有了先例,最早的一群西域野人因为生活富裕,能够吃饱穿暖,祝善很漂亮的木屋,现在这群人已经把李同当做部落首领,对他言听计从,比那些新来的汉人更加忠心。

    一路走来,万福惊奇的发现,当李同每经过一个忙碌的工地,那些忙忙碌碌的西域野人,就会放下手上的工具,深深地鞠躬弯腰下去,尊敬之情溢于言表。经过工坊区的时候,李同顺便视察了一下。但他坐在工坊门口时,每一个经过李同身边的汉人移民也都会深深的弯下腰去,然后才去干自己该干的事情。显然,这些从山东过来的移民已经把李同当做了家主。

    万福知道:李同在他们的心中是仁慈的,是大公私的,更加是睿智的,尤其是他的博学多才,更是让这些人从心底感到敬畏。不论是马拉耕犁,还是新的水力纺织机械,水力驱动的炼钢高炉,焦炭炼钢和最新的炒钢法,都给了这群人颠覆般的认知。来野狼谷之前,谁能想到,这里只需两匹马一个人一天就能开垦出过去一年都开垦不出来的土地,每一次出铁炼钢,都相当于过去一个铁工坊一年的产量,尤其是那些纺织机械,不仅省人省力效率高,而且纺织出来的棉布细密的令人发指。这一切的一切,在这些朴实的古人看来,简直就是奇迹!只有智者才能有如此点石成金的本领。尊敬智者,是古人由来已久的传统。

    野狼谷的面积其实不小,上辈子李同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他所在的农场就在这里,隔了两千年,这里的一草一木,他既熟悉又陌生,更多的是感到亲切。因此当初李同戈壁遇到风暴后,来到伊吾卢得第一个念头就想到把这里当做他起家的根据地,当时他和莫博德来到这里时,两个人凭借着超群的武力征服了生活这里的一个小部落,占据了这里,开启了自己的事业。

    春天已经到来了,除了天山脚下的一片草原依旧是枯黄一片之外,在阳光下普照的土地,已经生机勃勃。蒲公英早早就绽开了黄色的花蕾,在山脚下开的星星点点,走到一个拐弯处,山坡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蜂箱,一些蜂农正在忙碌。一些骑马的少年赶着羊群,大呼小叫的在草原上奔驰,看得出来他们是那么的快乐和惬意。

    凭良心讲,这些汉人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实在不。天山北坡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春天只要把农作物的种子撒下去,可以一个夏天都不用管,只要到了秋天别忘了去收割就行。对于农耕者来说,有了粮食,就等于什么都有了。不要说西域不是汉人的老家,在这里有可能会被歧视,现在看来,这种担忧其实是多余的。

    这个时候,人类还处在到处迁徙的阶段。什么地方容易活人,就往什么地方跑,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光是在西域就同时生活着几十个民族,都是从各处游荡到这里的,大家居住在一起,经历同样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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