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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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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 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第1章 序言(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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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小说写于一九〇〇年,当时被认为思想过于激进,所以遭到出版商的屡次拒绝,其中威廉·海涅曼的态度最为坚决。最终,这本书有幸入了罗伯特森·尼柯尔的法眼。他是霍顿&斯托顿出版社的合伙人,虽然他心里认可了它,但觉得不符合自己出版社的风格,于是力劝威廉·海涅曼重新考虑出版事宜。海涅曼这次亲自阅读,并同意出版,但条件是我得删除他认为偏激的段落。这是一九〇二年的事了。必须承认它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为之后的第二年和一九〇八年都曾再版。三十年之后,重新印刷事宜又提上桌面。新版本根据最初的手稿排印,保留了那些冒犯性的部分,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些内容到底有多冒犯,也根本没有耐心去比较原稿和出版的书之间的差别。相反,那本删减到得体的书,让我难以忍受。不管怎样,我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作者已于多年前去世。我对待原稿的方式,宛如一位逝世的老友将未曾修改的书委托我出版那样:保留瑕疵,保持原味,满足于做一点儿校对工作。作者的标点符号用得随意,我尽力让它们各归其位。他使用了很多破折号,我担心自己对高深艺术的无知,改成了冒号、分号或逗号;作者为了让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情感的雅致和观察力的细微上,原文整行满是小圆点,我删除了;他显然想强调对自己聪敏程度的惊讶,满篇都是电线杆般的感叹号,我用句号代替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喜欢把“h”看作元音字母,以至于一匹马(horse)、一间房(hoe)和一个家(ho”;我删去了所有能找到的多余字母“n”,如果仍有遗漏,请读者原谅一个年轻而粗心的编辑的错漏。如何处理这些特殊字母,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疑难。为了寻求答案,我查询过很多语法书。但最终能领悟的是:“h”是元音还是辅音,取决于你自然放在其相邻音节的重音。所以,对于准备写另一部战争小说的朋友而言,让他用心写(haveanheart)显得很可笑;但提出建议,假如他一定要写,那最好写一本历史演义(anhistoricalronce),这倒不无道理。

    有一则关于阿尔弗雷德·德·缪塞的故事,很有意思。某天,他坐在乔治·桑的家里等她回来,顺手拿起放在书桌上的小说。他认为她这本书写得繁冗不堪。于是,她进门后,只见他手握铅笔,正忙于划掉所有不必要的形容词;据说,她相当不高兴。我同情他的急躁和她的懊恼,但是在这件事上我的想法有所保留。作者特别喜爱使用的某些词语显得过时,但我看没有理由去改变,因为不清楚我替换的现代词汇会不会几年以后也会过时。一个词语,有盛行的时候,也有被遗忘的时候。现在,“有趣的”(a)这个词无疑听起来有点儿遥远,就像十八世纪九十年代说起“可怕的”(horrid)一样。但我还是删除了许多“若干”“某些”和“相当”,因为本书的作者不喜欢做出绝对的陈述。对待副词,我毫不留情。当他使用五个词来形容一个词就足够清楚的事物时,我就用那一个词代替;当我觉得他没有完全表达出他想要表达的意思时,我斗胆将原句改为我认为他原本试图表达的句子。英语是一门非常难学的语言。这位我可以随意改写其作品(如上所述)的作者,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英语;他所知道的一点点,都是东学西学积累拼凑而成的。也从未有人提点过他写作的困难或风格的神秘。他开始写作时,就像婴儿学步一样。他苦心孤诣,想向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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