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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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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亲政: 第110章 租佃制本质(3/3)

(租子50%)的力量,恰恰是地主,而不是佃户!

    佃户反而是乐于维持旧的租佃制的!

    仍旧假设,某地主,有一百亩地。

    亩产棉花,可得净棉20余斤,市价2.4两多。

    一百亩,即240余两。棉籽还可以打油,其利倍。总价值上480两。

    若是按照旧的租佃制的分配方法,地主50%,能得240两,所得虽然是种植谷物时的2.4倍。

    但是,这并不符合地主利益,不是地主的利益最大化!

    ……

    (这章写的脑壳疼,数据资料太难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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