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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买房在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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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买房在万界: 第67章 我的嫂子潘金莲(1/3)

    这啤酒可是冰镇的,在这炎炎夏日,能喝上冰镇啤酒,那享受就不用多说了。

    “爽!这酒太爽了!”武松大喊一声。

    然后迫不及待的给自己倒了一碗,又是仰头给一口闷了。

    一瓶啤酒也就能倒两碗,武松喝的不过瘾,直接拿过一瓶啤酒,也不用酒起子,手如鹰爪一抓,瓶盖就被抓下来。

    咕隆咕隆咕隆,武松直接拿着瓶子吹起来。

    就连不好喝酒的武大郎和潘金莲,一碗酒下肚,都眼睛亮了。

    这股凉快清爽的酒劲儿,仿佛蔓延到了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舒服的不得了,一夏的酷暑闷热都随之消散。

    都不用邵翼劝酒,武大郎和潘金莲也给自己倒了一碗,又喝了一碗。

    因为实在是太凉快了。

    这一会儿潘金莲哪里还想的着要防备?邵翼看在眼里,心里偷乐。

    看来灌醉这几个家伙的难度,要比自己想的更容易。

    武松酒量果然是可以,一口气喝了三瓶啤酒,这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未喝过如此好酒,凉爽浸透肺腑,多喝了几瓶,让公子见笑了。”

    邵翼笑道:“无妨,果然是打虎英雄,真英雄真性情,和我脾气!”

    “来,别光顾着喝酒,尝尝这菜的味道如何?”

    几个人又开始吃菜。

    因为武松爱吃牛肉,觉得其他菜应该只是看着好看罢了,若论起好吃,还得是牛肉!

    武大郎也想吃酱牛肉,但眼前是糖醋排骨,也不好意思抻着胳膊去夹酱牛肉,于是只能夹了块糖醋排骨。

    至于潘金莲,她夹的是辣炒花蛤。

    因为她不认识这东西,觉得很好奇。

    这也不奇怪,在古代生活在内地的百姓,基本都没见过哈喇这种东西。

    三个人都把夹的菜送进嘴里。

    武松:“不错!这牛肉不错!我只吃过炖牛肉,这种做法的牛肉还是第一次吃,有一种特别的香味!好吃!”

    说着,又忍不住多夹了几筷子。

    至于武大郎和潘金莲,反应比武松大多了。

    “这是猪排骨吗?太好吃了!太香了,又不腻,这真的是猪肉吗?竟然一点没猪肉的土腥味,简直太好吃了。”武大郎眼睛都瞪大了。

    这猪排骨的味道颠覆了他对猪肉的认知。

    这个年代哪里知道什么叫红烧,也没有太多的调料品,光靠炖出来的猪肉又柴又有股土腥味,所以没人爱吃猪肉。

    苏东坡倒是发明了东坡肉,和红烧肉有点类似,但那是在黄州,离山东远着呢,这里没这种做法。

    武大郎第一次吃,大呼过瘾,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

    而潘金莲也没比武大郎好哪去,“太好吃了,辣辣的,和辣条一样,但比辣条还好吃。”

    武松看着哥哥和嫂子的反映,疑惑了,至于这么好吃吗?

    试着去夹了块排骨,然后下一刻,武松彻底服了!

    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如果每天能吃上这么一道菜,给个神仙都不换啊。

    原来真有比炖牛肉、炖羊肉还好吃的东西!

    一阵狼吞虎咽,风卷残云,邵翼原本还想着怎么劝酒,结果倒好,根本不用劝啊。

    啤酒一瓶一瓶的干下去,菜也飞快的进了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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