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鞘圣:正文 第九十七章 日记(3/3)

木架,他心中的激动自然是难以言喻的。



    比起几乎瞬间陷入呆滞的林枫来说,对凌霄木没有半点耳闻的辰凌来说,那五米长的苍木架子也不过就是个普通的架子,倒不如右手边的书台来得更具吸引力。趁着林枫仍在惊叹的功夫,辰凌便已经匆匆跑到了那相比起雪白木架要逊色不少的幽木书台旁,瞪大了眼睛像是在寻找什么一样。



    书台分为上下两层,下层是供人写字的地方,笔墨砚样样齐备,差得也只有一张宣纸或是一本空纸的;而在上层,则是摆放书籍的地方,约莫一米宽,从左到右共计摆了十八本的侧边都用毛笔端正地标好了序号,让这十八本书看上去摆放得井井有条。



    当中的前十七本都大概有一根中指那么厚,光看厚度,也能够大致猜想到其中究竟写了什么,而到了第十八本,其中页数便是迅速减少,以至于其整体厚度也就只有一个指甲盖的大小,这种显而易见的变化,自然而然地引来了辰凌的瞩目。



    她踮起脚,小心翼翼地将那第十八本书取了下来,轻轻拍去凝在书皮上的灰尘,让上面的四个字得以清楚地显示:欧阳心莲。



    几乎是瞬间,辰凌的双眸再一次化作一片通红,凝视着那苍劲有力的四个端正大字,不争气的泪花又是顷刻绽放,朦胧了她的双眸,还险些滴在那不耐水的书上。



    “爸爸...”心中的急迫让辰凌打开了那一本尘封了足足有七年的日记,当中率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简简单单的时间描述:七星叁拾玖年玖月陆日......



    “我的女儿终于在凌晨时分出生了,她妈妈想给她取名叫做夜莺,因为她是伴随着夜莺的啼叫而呱呱坠地的,但用鸟做名字是不是不太好啊?所以我并没有听她妈妈的话,而是擅自做了个决定,取了她的单字辰,在配上个凌晨时分的凌字,用来当我女儿的名字:辰凌。希望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