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强宠三日丑妻: 第174章 居然敢不理我??(2/6)
别说丢出去的区区两千块钱,问题问完,恐怕他还能从宁曦身上倒抠出两千块来。
“准备好。现在开始第一题。员工在上班期间私自翘班或者请假回家休息,在途中或家中死亡,算不算工伤范畴?”
这个案例是蒋北琛接手公司第一年,第一个月,亲手经历的一个工伤案子。
当时一个员工上班中途因失恋突然翘班离开,回家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家属不依不饶缠着公司打官司,给他印象非常深刻。
“算。”
当时相关律法对于工伤的界定很多地方还不完善。
因为这个案子,律师意见分成了好几派。大家争执不休。案子拖了很久。
蒋北琛认定了宁曦应该不懂。没想到刚说完一秒她就答出来了。
“嗯?”
“真不巧,你说的这个案子我不仅看过,而且还知道原型的判决号。”宁曦在黑暗里笑了下,“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2018,行申多少多少号。属于工伤。因为员工不管是在外面租的房子,还是宿舍,都应该认定为工作岗位的延伸,员工因为工作出入宿舍,在宿舍途中出现的意外当然属于工伤。”
“……”
蒋北琛有些被惊到了。
这女人,看起来性格这么暴躁,长得又其貌不扬,没想到……
连案号都能背出来,她以前该不会是做行政的吧?
“一家规模达到50人以上的公司,其中一位员工因为涉,,暴被行政拘留,公司员工守则中明确规定,因自身原因遭行政拘留是违法违纪的,属于合法解除用工合同的范畴,公司可以向该违纪者书面发出解除用工通知……”
问题没说完,宁曦抬手打断顾北辰:“违法解除。”
“嗯?”
“太不巧了。这个问题我之前也遇到过。”
宁曦嘴角有些得意的看了蒋北琛一眼,“虽然该人确实因为行政拘留给公司造成不好影响,但因为公司没有事先通知工会走流程,而直接向人发解除用工合同,一样是违法解除。当年我在爱尔兰工作的时候,一起同住的同事遇到过一模一样的问题。如果我没记错,这道题的重点是工会。单位用工人数超过30人以上就必须成立工会,辞退人员需要走工会流程,我说的没错吧蒋总?”
“……”蒋北琛被这两个巧合给噎住了。
宁曦笑了笑:“已经欠我六百块钱了。蒋总,请问您还有什么疑问吗?”
“……”
“没有啊?那六百请现在给我。”
“……”
蒋北琛吃了块甘蔗被卡在喉咙里一样难受。
他看一眼得意的宁曦,不爽把钱包拿出来准备给她结账,结果宁曦临时又打断了他:“算了。”
蒋北琛动作顿住。
心想这女人还不算傻到家了。
多少知道给老板留余地,给自己的未来留活路。
这一句算了省的不是六百块钱,而是她对老板的尊重,对自己的挽救。
看来她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不识时务。
就当他心里腹诽着,准备坚持把六百块塞给宁曦然后再好好贬她一顿的时候,宁曦再次让他大跌眼镜:“等最后一起结吧。免得接下来你还有问题要问。问一次给一次好麻烦。这样咱俩都省事。”
???
本章还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