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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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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第80章 南乡子(2/3)

觉得官职不咋样的都可以自荐参加制举,后者很像后世的复读生。

    文人自有风骨,以正经科举选官为正途,不屑走荫补之路,尤其是王氏这等书香门第。

    王氏方、木二辈共五人一并参加辛未科试举,但前提是得通过今年秋天的乡贡。

    乡贡,又称作“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呃,于王旁等人而言,解试不是关,几乎没什么难度。

    走科举路子,只是为了证明某些事情。

    纵然王安石兄弟因政见不同而显得疏离,但那不关乎亲情,否则王安礼也不可能让孙子过继给三兄。

    临川王氏,影响这个时代可见的是五十年,但远非止这般。

    更何况还有王棣这个不确定因素。

    对于科举,王棣倒无多大排斥之心,那世的高考何尝不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浪淘沙,能笑到最后的自是最有能力者。当然,也需要一些些运气。

    成功的因素大致有天赋、勤奋及运气。

    对于王棣而言,都能穿越了,哪还缺运气?

    既然选择不走荫补之路,那么就专心科举吧。

    在杭州时,苏轼这位科场前辈没少提点他,将科场之事详详细细的说了个通透,尤其要注意规避忌讳的字眼,否则定必黜落。另外,策论中切忌不可用未知出处的典故。

    这是经验之谈。

    仁宗嘉祐二年,苏轼参加礼部组织的一场考试,在这场考试中,苏轼写下了一篇名为《刑赏忠厚之至论》的文章,通篇文章可以说的结构严谨,说理清楚,用词简练并通俗易懂,与当时真个文坛流行的五代浮靡艰涩之风大为不同,因此受到主考官欧阳修和阅卷官梅圣俞的赞赏。

    在这篇文章中,苏轼运名为用了一个名为“皋陶杀人”的典故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苏轼在文章中写道:“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翻译过来就是说在尧执政天下的时候,皋陶作为司法官。有一天要处死一个人,皋陶说要杀了这个人,尧说不行,放了。皋陶再次说要杀了这个人,尧再次说放了,就这样互相争辩了三次。

    主考官欧阳修看完后也觉得这篇《刑赏忠厚之至论》写的非常好,但是这个“皋陶杀人”的典故,欧阳修也没有听过。没办法欧阳修只能在事后苏轼拜见他的时候,偷偷的向苏轼询问这个典故的出处。

    面对欧阳修的询问,苏轼苏轼笑道:“何须出处。”很直白的告诉他们,这个故事纯粹就是自己为了佐证自己文章的观点编出来的。也幸好是因为这篇文章确实是写的不错,正所谓瑕不掩瑜,欧阳修和梅圣俞没有因为这个而去怪罪苏轼。

    这算是文坛雅事,亦是非常人做的非常事,无法复制。

    对于苏前辈的不吝赐教,王棣自是虚心接受、铭记于心。

    另外,李格非也提了些中肯的建议。嗯,王三郎的人缘不错。

    李格非于神宗熙宁九年点中进士,虽然名次不高,但也是正经科班出身,身份清贵。

    其刻意于词章,诗文俱工致,人谓其“文高雅条鬯,有意味,在晁、秦之上,诗稍不逮”,《洛阳名园记》为其散文代表作。

    嗯,其非止自身文采出众,配偶也大有来头:发妻王氏乃是名相王珪之女,王珪便是“四相簪花”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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