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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柄: 101、烫手红包拿不拿(3/3)

不可能不爱钱,也不得不爱钱。韩一良说得对,明朝官员的正式薪俸确实不够花。而他开出药方,却是严惩谋求俸禄外收入者。这恐怕就不那么对症下药。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省级的最高领导,每年的名义工资是五百七十六石大米,折成现在的人民币,月工资大概是一万一千多元。正司局级每年的名义工资是一百九十二石大米,月薪大概相当于四千元人民币。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九十石大米,合月薪二千元人民币。韩一良这位股级或副科级干部,每年的名义工资是六十六石大米,折合人民币月薪一千三百元。

    请设身处地替县太爷们想一想。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个,多的十来个。那时候也没有妇女解放运动,没有双职工,平均起来一家六七口人全指望这位县太爷每个月一千一百多元钱的工资,人均一百七十多块钱的生活费,这位县太爷的日子并不比如今的下岗工人宽裕多少。更准确地说,这位县太爷与如今最贫穷的农民阶级生活在同一水平线上。

    现在公务员的工资当然比明朝的官员好多了,但也多不了哪里去,基层公务员一个月到手的也就两三千元,现在房价高得离谱,物价年年飞涨,这点钱只能说是糊口。红包,已经成为官员中一个普遍的现象,不成文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