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世界系列血路之血流成河: 第19章 利用契约规则(2/3)
没有卑微恳求,没有小鸟依人,有的只是平静。
平静地询问一个事实。
这个问题是:你舍不舍得。
青年暴君道:“有什么不舍得的,还想在这时候打感情牌,痴心妄想!”
一拳砸了下去!
身体柔软的林欣涵没有被砸死。
那狰狞森然的身体飞了出去,仿佛受了一记重拳,他被一个无形的力量弹走。
这个无形的力量保护着林欣涵,保护着这个卑微的奴婢不受伤害。
暴君般峥嵘身影稳定身体,发出来自脑海深处的咆哮:“到底怎么回事!”
这究竟是怎么了?
他居然无法处死一个贱婢!
林欣涵的脸蛋上洋溢着微笑:“原因很简单,我是个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婢,我根本不属于我自己。”
暴君怒道:“你是我的东西,你的生死由我决定!”一个卑微的贱婢,他随意处置!
林欣涵道:“既然我的生死由你决定,那你为什么伤害不了我?你这话言不符实。”
事实胜于雄辩,板上钉钉的事实。
两者有奴隶契约束缚,他伤害不了林欣涵,那他就不是她的主人。
“签订契约的时候,我把灵魂状态也烙印进去。灵魂纯净的云司昭是我的主人,而你的灵魂被仇恨与怨念的意念污染了。”林欣涵道。
契约不是人类的协定。
人类的条款从来就没有过铁的规则,想违背就违背,这契约可不一样。
这个契约是死的契约,林欣涵没法解除,奴隶契约永远只能由奴隶主一方解除。
在这个契约中,林欣涵把灵魂状态加持在契约条款中,云司昭就能分为两个人。
一个是“灵魂纯净”的云司昭A,一个是“暴君状态”的云司昭B。
烙印在契约核心的契约戳是云司昭A的。
一件事物只能有一个主人,云司昭A是林欣涵的主人,那么云司昭B就不是。
林欣涵是云司昭A的私有财产,完全属于云司昭A。
云司昭B是另一个存在,破坏他人财物是错误的,违法的事情不能做。
因此,他没有资格破坏林欣涵这份“财产”,这份“财产”是属于云司昭A的。
云司昭B不能破坏林欣涵这份“财产”。
暴君云司昭就伤不到林欣涵。
灵魂是一个,力量也是属于云司昭的。
林欣涵镇定自若道:“他的灵魂奴役着我,也保护着我。”
云司昭的灵魂烙印覆盖着林欣涵整个灵魂。
无论他从哪个角度攻击,都绝对伤不到林欣涵,这是一份绝对保护!
云司昭的意志会保护林欣涵不受他力量的侵害。
暴君云司昭含怒掐住林欣涵的脖颈,要把她掐死!
但他的手接触到她的肌肤,却怎么也无法用力。
手指再也无法前进一分一毫!
林欣涵道:“没用的,你是伤不到我的。等你恢复原来的模样,我就只能任你处置了。”
只要云司昭的灵魂“恢复纯净”,契约自然会生效。
林欣涵就只是个婢女。
若还想杀她,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问题是······云司昭恢复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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