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第38章 对对黄蝶舞秋风(6/7)
(4)回门的意义
第一是感恩。
女方家的父母辛辛苦苦将女儿养大,到了可以工作赚钱报答父母的时候,却让你给娶走了。这次回门,女婿难道不应该对女方的父母表示感谢嘛!作为女孩,回家也是为了感谢自己的父母辛苦养大自己。以后呢,也就不能在他们身边尽孝,只能是想念了。
第二是认门。
这一点在我们现代已经不适用了,现在的女婿进岳父家的门,比儿子还熟。但对古人来说,那时的男女结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双方是没有见过面,一般所有的事情都是媒婆以及父母处理好的。因此,作为女婿是真的不知道自己的丈母娘家在哪儿,可是没结婚的时候可以这样,结了婚可是一个女婿半个儿,至少得知道丈母娘家在哪里吧!
第三是让新娘回家休息。
回门的新婚夫妻是不可以睡在一起的。因古代女子刚结婚,从一个女孩变成一个女人,加上丈夫又年轻力盛,女孩的父母担心女孩承受不住那样的痛,因此就有了这个习俗,将女孩接到家里,可以给女孩休息的时间。现在的女孩,嗨!!!
再一个新媳妇回门,可以在娘家偷懒睡懒觉,但是在婆家却不能这样。现在的女孩,是婆婆伺候媳妇,给媳妇洗衣做饭,新媳妇在婆家比在娘家还舒坦,最起码少了一些母亲的唠叨……
(5)俗话说:“女婿上床,家败人亡。”
在很多农村地区,都有这样一个习俗,那就是女婿跟着妻子回门,一般是不能留宿的,就算万不得已要留宿,男女双方也绝不能在一个房间睡觉,要么女婿和老丈人住一起,要么睡客厅,或者跟小舅子住一起。总之,夫妻俩是不能住在一起的,为什么呢?
俗话说:“女婿上床,家败人亡”,当然这句话放到现在,显然有些夸张了。
不过,大多数农村人还是觉得: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女儿一旦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特别是在古代,这种思想更为严重,要知道古时女子出嫁后,连姓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张夫人,李王氏。
古时的女子,大都住在二层的阁楼里的,很多人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女子认识了不适合的男人,其实这只是一方面。最主要的是,古人认为女子本来就不是自己家的人,就算没有嫁人也不能占用自己家里的土地,也就是脚不能挨地,所以只能住在不着地的阁楼里。因此古时的女子出嫁,还有一种叫法就是“出阁”。
不管是现在,还是古时,人们总会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那就是女子是别人家的人,因此已经出嫁了的女儿回娘家,是不能在娘家“行房”的。娘家人会觉得这事很晦气,特别是家里还有没结婚的男子,那就更不能允许有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古人觉得这样会对家里的男丁不好。
虽然常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但归根到底女婿是“外姓人”,因此家里怎能允许一个“外姓人”随意过夜呢?更何况在古人眼中,床只有自家人才能睡,毕竟人的一生大半时间都会在床上度过,就像随身物品一样,是不会让外人轻易使用的。
不过有一种情况,女婿是可以在女方家随意住的,那就是上门女婿。其实这一点也很好理解,以前的上门女婿入赘时需要改成女方的姓,还需要村里有威望的长辈见证,当面写下文书,就像卖身契一样,只要一入赘,女婿也就相等于儿子了,也就成了自家人,当然是可以在女方家里随意住宿的。
房子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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