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反派他撩有上策: 第二百章 我是林简!(1/2)
黑棍闪着火花,在罗杰手上如同游走在黑暗中的游龙,将扑过来的电晕好几个。
林简捏着钥匙,车门自动落锁。
打斗开始,林简看罗杰身手利落地躲避出击,每一下都狠准,没下杀手,却也没手软。
黑色的棍子,是带了电的甩棍,打击和电击都是很有效的紧身搏斗手段。林简也曾拿这种棍子练过一段时间,要是没怀孕,她有信心能跟罗杰并肩作战,不拖后腿。
可现在别说打架,就跑路,自己这身体也不敢尝试。
周齐赶不过来,报警也来不及,罗杰一个人再厉害,体力总会消耗完。
林简突然意识到,按照这姑娘爱惹事的蛮横,这么多年没被像现在这个围堵,恐怕还真是托龙霆的福。
是欠了不少人情的,只是,并不是这个林简,不管龙霆是不是把这个角色当成了自己,终究与跟她无关。
“小心!”就在林简出神的瞬间,罗杰被丢出的棍子击中头,两指粗的钢筋棍子就算力道不足,这一击也不轻。
林简刚推开车门,又被罗杰一把关上,“别下来!”
车门被罗杰背靠着,周围的混混暂时不敢上前,林简开了窗,“你怎么样?”
“没事,”罗杰手擦过额头,将流下来的血迹抹去,“你叔叔我可是上过战场的,这么些玩意儿,不够我练手。小崽子们,有种一起上,今天老子教教你们混道上的规矩!”
“罗叔,”林简一把拉住要走的罗杰,“实在不行,你先冲出去找人来救我,这么耗着不是办法!”
“放心!”罗杰收回手,笑出一股嗜血的狠劲,“叔刚才那都是热身,关好窗,等我宰了这帮废物,就带你走,关上!”
林简拦不住罗杰,咬着牙关了窗,眼眶热辣,眼睁睁看着罗杰将手里的甩棍换成了匕首。
那是一柄刀刃泛着蓝光的军用匕首,背上有倒齿,淬了毒的。
罗杰打算杀人?
林简扒着车门,刚推开条缝,就有棍子砸了过来。
“罗叔!”林简想叫罗杰别下死手,可匕首已经扎进了人体。
看不清长相的混混,被罗杰提着头发,匕首从他肚子上扎进去又拔出来,拉扯出不少碎肉,伤口血肉模糊。
林简当即干呕出来。
这一刀干脆利落,一看就不是新手。周围纹着各色纹身吓唬人的混混们,一时不敢上前。
被刺的混混,被罗杰提着头发,身体软成一团,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只是不住地哼哼。
“想清楚再上!”罗杰一手握匕首,一手提人,满是杀意的眼神扫过一众小青年,“想想你们的雇主值不值得你们赔上性命!”
杀气这种东西,不常见,很抽象,却能轻易震慑人心。
隔着车门,林简头一次意识到,这个平时帮自己处理不少杂事的男人,并不只有眉眼带笑的和蔼一面,成为林俊的左膀右臂和那么多安保崇拜的对象,是有理由的。
上过战场吗?小说时间架构基于现实,而最近十来年的战场……
林简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罗杰的声音又再次响起,“还打不打,不想死就赶紧滚!”
这些混混,按年龄算,其中多半也是世纪初的小青年,在和平年代生活久了,以为真的没事凶凶街坊小市民或者约个打不死人的架就叫混社会了,哪里见过真的动手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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