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出马仙: 第69章 仙家天条(2/3)
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都吓得不行,所以,我们那的蛤蟆着实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现在想想,伤害一只青蛙的因果报应尚且如此,周家杀害几十条人命的罪过,不可谓不大,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罪恶滔天了。
这也就是老周家祖上尚有余荫,庇护后人,否则的话,他们家早就家破人亡,不知道多惨了。
胡思乱想了一番,我收起思绪,继续往下看。
刚才说到鬼仙里面还有日本的鬼,我想了想,这日本的鬼,无疑就是当年侵略中国的那些,但是,他们居然也能修炼成仙?
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也是横死鬼,不甘下地狱入轮回,所以要是修炼的话,应该也可以的吧?
再说了,咱们这边的阴曹地府,应该也不会收这些外国鬼吧?
想到此处,我不由脑洞大开,又是好一番胡思乱想,过了半天才把差点飘到国外的思绪给拉回来。
继续往下看,师父又简单介绍了一些出马仙的基本常识,然后接下来的,并没有先讲如何给人看事查病,或者是顶香立堂,而是先将出马仙的规矩列了出来。
他说,出马仙的规矩,就是仙家之中的“天条”,共是六条重罪,十八条轻罪,另外还有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三十六条。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右眼皮突然没来由的剧烈跳动起来。
我的目光在日记里面的文字上缓缓移动。
六重罪:
1.无辜恼害杀戮常人者雷诛不赦。
2.心性不正、恶毒之极、修邪法者雷诛不赦。
3.化为半人形或人形jian淫常人者雷诛不赦。
4.偷盗常人精气炼丹以至常人死伤者雷诛不赦。
5.依仗法术惑乱天象兴风作浪者雷诛不赦。
6.盘踞乡里作祸村寨无辜散灾者雷诛不赦。
十八轻罪:
1.信口雌黄诽谤圣贤者折损道行。
2.假借先圣疑惑常人者折损道行。
3.为贪口腹无故杀生者折损道行。
4.空无因缘降灾常人者折损道行。
5.依仗道法私自上天者天灭道行。
6.擅自扰闹佛道殿堂者护法废道。
……
我一路看下去,后面还有诸如为报私仇的,破坏因果的,妖言惑世的,破坏人伦的,帮恶人敛财的,任意附体的,嫉嫌供奉微少的,都属于十八轻罪。
但这最低的也都是折损道行,严重的道行全毁,不过这还算是留了一命的,若是犯了六条重罪,任意哪一条都是雷诛不赦,也就是直接诛杀,形神俱灭。
至于后面的三十六条正仙章、散仙章、法外章,则属于更详细的一些规定,若犯,未必折损道行,但对修行不利。
大抵内容,就是规定仙家要戒杀、戒嗔、戒贪、礼敬圣贤,为佛道护法,不许常居烟火之地,不得妨碍常人生活,应以修道正果济世利人为先,名利放于其后。
还有,不得随便显像,以免令常人增生烦恼。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仙家可以出手惩戒、施加手段,还有哪些人可以收为香童,哪些人不可以强收。
可以说,仙家的规矩是非常严格,并且很讲道理的。
我不由明白了,为什么蟒天花没有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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