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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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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正文 184 木婉清(3/3)

的,葡萄牙产的,绝对的!”



    胡一刀接过去,入手一沉,惊讶道:“怎么这么重?”



    方正嘿嘿笑道:“这杆枪,纯铜打造,足有十五斤重,而且采用的还是最先进的燧石击发装置,跟我这把手铳一样,是出自同一个大师之手。”



    “沈牧野说,这把枪,能打三百步。”



    胡一刀见猎心喜,抚摸着枪身。



    “好,有如此利器,我老胡便试一试。”



    胡一刀用牙咬开火药纸包,将火药倒进火门,然后将火门关上,又从随身携带的鹿皮袋中取出一粒铅丸,用油纸包裹着塞进铳管里,再用火条捅实。



    胡一刀的身子微微弯曲,手臂、身体、枪身组成了一个稳定的三角形。



    他的手指搭在扳机上,眼睛微微眯起,透过枪身自带的准星,面准了二百步之外的爱新觉罗尼堪。



    此时的尼堪正东张西望,他身穿清军特色铠甲,一身鲜艳的大红色,外面还罩着一件大红色披风,煞是显眼。



    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头上戴着的,跟避雷针一样的头盔。



    “敌人在哪?我怎么看不见?”



    爱新觉罗尼堪,并不知道,危险就在他眼前。



    胡一刀屏住了呼吸,手指微微用力——呯!



    火花迸现,铅弹在火药爆炸的推动下,以超越音速的速度飞行!



    爱新觉罗尼堪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他听到了火铳开火的声音,身体就条件反射的扯过了一旁的牛录。



    “噗噗——”



    铅弹入肉的声音响起,被爱新觉罗尼堪拉过来当替罪羊的牛录,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铅弹携带着高温,进入这个牛录的体内,瞬间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它没有打到牛录的要害,但是这个牛录已经被判了死刑。



    铅弹破坏了他身体内的组织,首先是止不住血,其次是铅弹带来了感染。



    在这个没有青霉素、没有抗生素的年代,感染就意味着死亡。



    胡一刀见没有打中那个戴避雷针的大官,懊恼的骂了一句



    “踏马的!”



    方正拍了拍他肩膀:“二百步外,能够击中,已经算是神枪手了!”



    随后,他拔出腰间的绣春刀:“天雄军!”



    “杀!”



    “杀,杀,杀!”



    天雄军二十人一排,步伐严整的向白塔镇走去。



    最前面的一排是手持木盾的刀盾兵,在他们身后,则是火铳方阵。



    至于枪兵,则被放在了最后。



    踏——



    踏——



    踏——



    一千号人,以同一个速度,缓慢推进。



    每前进一步,都能听到一声震天的喊杀声。



    爱新觉罗尼堪反应极快,他高声喊道:“弓箭手,给我射死他们!”



    嗡——嗡——嗡——



    白塔镇里,只有六百名清军,大多数还是老弱病残。



    真正能拉开弓弦的,只有五十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