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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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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正文 172 牛万才(2/4)

跟草河堡的百姓无冤无仇,根本不会想着杀他们啊。”



    人一上百,形形色色。



    这一百多个小刀会骑兵精锐,求饶者有之,怡然不惧者有之,破口大骂者有之。



    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暴露人性。



    生死间有大恐怖。



    谢小刀望着眼前这些昔日手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喝道:“你们怕个卵子,他只有十几个人,你们有一百多人,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他,不要怂,给我上啊!”



    “聒噪!”



    方正转头,一脚踹在谢小刀的嘴巴上,将他踹翻了几个跟头。



    谢小刀仰面躺在地上,正好摔在客笔的脚下。



    客笔吓得跳了起来,生怕谢小刀粘着自己,趁人不注意,一脚把他蹬到了一边。



    “我日尼玛,你个小呆笔,居然敢踢老爷我!”



    谢小刀好歹是一世枭雄,没想到自己府上狗一样的人,都敢在自己头上撒野。



    这个小插曲没人关注,因为方正又让李东泽他们挑选了一批人。



    两拨小刀会人马面对面站立,他们的眼睛里充满恐惧、疑惑,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方正道:“想要活命,就把你对面的人杀了,我不管你是用牙咬,用手掐,用拳头砸,我只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完不成任务的,就跟他们一样的下场。”



    静。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的呼吸都粗重了起来,而小刀会的成员,都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让我们赤手空拳,打死昔日同袍?



    虽然称作同袍高攀了,但好歹也是曾经共事的同事啊。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什么?



    义气!



    这个义气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替朋友挡刀。



    而方正让他们做的,是让他们亲手毁了自己的信仰。



    如果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以后也就没有人相信他了,因为没有人会信任一个手上沾染兄弟鲜血的人。



    “客笔,去拿个香炉过来。”



    “一炷香的时间,勿谓言之不预。”



    客笔的腿跟灌了铅一样,他只是个看门的,他只杀过鸡鸭,但是从来没有杀过人。



    刚刚那个人头飞起来的时候,鲜血如同雨滴滴在他脸上,血腥气差点让他吐出来。



    香炉被拿了过来,就放在二百多人面前,客笔掏出打火石,一连打了七下,才将那根香点燃。



    青烟袅袅,淡淡的熏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那一点火光,燃烧的是在场所有人的心。



    空气凝固了,粗重的喘息声让地牢里的气氛压抑非常。



    没有人动手。



    方正提醒道:“还有半柱香。”



    他的声音好似索命梵音,带给人的压力,仿佛高考的时候临交卷时的提醒铃声。



    咚,



    咚咚。



    咚咚咚。



    剧烈的心跳声,在压抑、密闭的空间尤为清晰。



    终于,一个小刀会的骑兵崩溃了:“别信他的,他说的是骗人的,咱们这么多人,我就不信他敢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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