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娘娘她总想进冷宫: 第413章 本家(2/3)
么高。
但是,跑的方向是不是不太对?
冯燕一怔,瞧着那不断靠近的玄色身影,指甲深深扣在灰色的砖里,脸上表情冷肃而充满杀意,继而一笑:“阿狼,他在朝我们跑来。”
狼熹摸着狼骨刀,眼中是炽热的战意:“我要和他打一场。”
冯燕转头看他,神色认真:“可以吗?”
“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我可以。”狼熹是个很自信的人。
冯燕笑起来,清秀的眉眼都生花,说:“好,我相信你。”
“但是。”冯燕手指摩擦着狼毫笔,说:“我想亲杀了他。”
齐旭已经到了城门口,马踏尸体,直直冲过,惊跑一众土匪,欲言又止,骂娘声从未停歇。
马是个好马,可惜不是沉星。齐旭在城内门口下了马,拍了拍他的马头,转头对上一众拿刀的守备军。
“我不为难你们。”齐旭掏出帕子将沾血的长剑擦干净,可惜沾的血太多,只待帕子被染的鲜红,两面都染透了,寒光剑身扔透着一层血色,像是饮血而生。
有些小洁症的齐旭有些不乐意,但是又不想再浪费帕子,于是只得作罢。
抬眼,那些人站在楼梯上,战战巍巍的看着自己,手中的刀却是明晃晃的。
齐旭解了大氅,怕等会儿打起来弄脏了。
“不走吗?”齐旭失笑,摇了摇头,手一挥大氅直接落在一个看起来长得不错的兵身上,“帮我拿一会儿。”而后直接运起了轻功踩着诸多肩膀飞了上去。
都是小兵,他无意要这些人的性命。
被踩肩膀的人看着他轻飘飘越上城墙的身影:……面面相觑,都有些尴尬,还有些说不上来的庆幸。
最起码命保住了。
城墙上并不宽阔,冯燕站在转角口,一身青色棉布长袍,手中一支青翠狼毫笔,笑容也温和干净,书生气尽显:“郑旭,好久不见。”
两人一上一下,中间只有几个台阶的距离。
齐旭在下首停了下来,自下而上抬头看他,微微眯眼,说:“是好久了。”
久到他根本就想不到原来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现在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风陵渡月郡的土匪头子。
势力跨越两郡,何其风光。
冯燕站在四方的拐角处,居高临下的瞅着那张以前就觉得虚伪的脸,脸上挂着真心实意的笑:“我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真的。”
亏自己还在花郡设了重重兵力,只待齐旭人一到,就将人轻松拿下。
不过现在也不错,不用等到几日后了。
冯燕指尖狼毫笔轻转,他笑的清雅温和:“四年前你杀我哥哥,今日我便要你来偿命。”
“冯鹰死有余辜。”齐旭面无表情,缓缓迈上最后几步台阶。
“你知道什么?”冯燕咬着牙:“他最是温和有礼,邻居无一人没有不交口称赞他的,只是背上了一层土匪的身份而已,到了你们嘴里,就成了十恶不赦了?”
“真是可笑!”冯燕冷笑一声,手中狼毫笔霍然变长几寸,看起来凶狠许多,这竟还是个机关暗器。
齐旭已经凑到他身前,就剩两个台阶,霍然长剑一挑,寒光乍泄,冯燕胸前的衣服立刻多了一道裂痕,紧接着,血色凝结。
“阿燕!”狼熹立刻迎上来,扒着他的胸膛:“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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