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神演义:正文 第六百二十六章 书灵的斗殴(3/5)
;男书灵:“哪本书?你把它找来,看我怎么修理它,一定把它揍得满地找牙兼找蛋蛋。”
  女书灵:“好,我会找它来,不过这种事必须得李恪帮忙才行,因为它是一本书,无法自行移动。”
  男书灵:“还以为那家伙会飞呢,原来也不行。”
  现在李恪知道两位书灵谁是谁了。
  男的是《死魂曲》,女的是《万象经》。
  稍一放松,两位书灵再次展开厮打,相互揪头发,挖眼睛,踢腹股沟,拉扯衣服,就像两位街头悍妇一般。
  来到仙界这么久,李恪只见过洪秀全和张献忠像这样打架。
  正想劝解和拉开,赵曼怡却阻止他这样做,理由是:“难得看见书灵打架,我得认真欣赏一番,这样的场面一辈子也见不到几次。”
  李恪觉得她的话有些道理,于是站在一边。
  男书灵占据了上风,把女书灵摁倒在地。
  女书灵爪子很尖锐,挠烂了对手的脸,但是很奇怪,受损部位在一秒钟之内就恢复原状,仿佛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
  男书灵揪下了对方的一条胳膊,却没有任何用处,因为扯下来的手臂消失了,然后在原来的位置又出现了一条新的手臂,与原来的那一条完全相同,看不出任何区别。
  女书灵用新生的手臂穿透进入男书灵的腹腔,然后什么也没能够揪出来,就像在光影里划过一样,当手抽出来的时候,仍然保持着先前的洁净模样。
  这种打斗其实完全没有意义,因为无论它们如何凶猛,都不可能真正伤害到对方。
  李恪:“拜托,请停止吧,这样的行为其实没有什么意义,我向你们保证,等将来有机会去神界的话,一定找到某位如假包换的大神,搞清楚你们目前正在争执的事,并且让你们知道答案。”
  两位打架的书灵分开了。
  男书灵说:“好,我等着李恪带我去神界。”
  女书灵:“李恪,你也会带着我一起去神界吗?”
  李恪:“带你去!那样的话,我就成为窃书者啦。”
  女书灵:“极仙学院藏书室里的各种武学和修行典籍多不胜数,就算再怎么勤奋好学的仙人也不可能在有生之年看完其中两成,而且许多书籍的内容都有重复之嫌,也没必要完全都看。”
  李恪:“说得也有些道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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