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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人在民政局,刚和女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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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人在民政局,刚和女友登记: 第22章:那谁给我换的衣服!(2/2)

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是怎么了?

    “昨天你送我回去的?”

    苏玉婷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打破了僵局。

    “对啊,不用谢!”

    林远有些轻浮的回道,反正今天苏玉婷也没给自己什么好脸色,自己没必要惯着她。

    不用谢!

    苏玉婷被气的匈膛急剧的欺负着,幅度惊人。

    不过林远也没有心情欣赏这风景,同样冷着脸。

    这个女人莫名其妙。

    趁着自己想走想算总账?

    把自己用完就扔了?

    翻脸无情啊!

    “你就不记得你昨天还做了什么吗!”

    苏玉婷用自己的青葱玉指敲敲桌子。

    带着丝丝怒气。

    她还想着林远要是随便服个软就算了,自己就原谅他了,谁知道林远还在呛她!

    “哦,你是说搞定鸿源资本的事情吗,小事一桩,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的。”

    “我是说送我回家以后!”苏玉婷气的差点拍桌子了。

    “送你回家以后?”

    林远也回想了起来。

    “昨天送你回家以后给你擦了脸然后我就回家了啊!”林远一脸茫然。

    “?”

    “那我衣服谁换的!”

    “衣服!当然是……”

    林远刚要说是林慕雪换的,就一下愣住。

    昨天小雪还给苏玉婷换了衣服?

    然后,还做了什么?

    林远有些心虚起来,低着头偷偷瞄着苏玉婷。

    苏玉婷注意到林远的目光还有些生气和郁闷。

    看就看吧,还装模作样偷偷看!

    昨天怎么就那么大胆呢!

    终于林远在苏玉婷锁骨间发现了一道轻微的红痕!

    昨天好像还没有的!

    嘶!

    是小雪干的?

    这个败家娘们,没事乱来什么!

    林远无语了。

    这叫什么事啊!

    媳妇犯的错现在只能自己买单了!

    “那个,对不起,我一时冲动!”林远怂了,谁让是自己媳妇干的呢,只能咬牙认了。

    不行,回去一定要执行家法,不管你是林慕雨还是林慕雪主导的人格,今天家法力度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