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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隋唐: 第二百四十六章 三司告急(2/2)

钱把人赎回。

    可就有那么几个不信邪的,直接派手下理直气壮去要人,结果发生冲突。非但人没要出来,而且还挨了一顿打。

    秦蒙可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直接按照朝堂上说的,先把拒缴罚金的人痛揍一顿,然后在人胸前挂上牌子,写明某某府中人。差人上街敲锣打鼓,游街示众。

    这样的行为,不啻于当面打嘴巴子,被惩处的人的主子,立马火冒三丈,马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秦蒙隶属于兵部,但却不受兵部辖制,到兵部告他根本没用。吏部任命的多是文官,也管不了秦蒙。

    正好,三司联合衙门还在,就到三司衙门去告状!

    三司衙门的各个头头,顿时叫苦不迭。

    秦蒙做的事情,无先例可循,亦无具体律条可参照判罚。

    你说他越权吧,他是在行使职责权力时候相应的行为。你说他行使职权吧,军旅职司采取的方法又觉得不太像话。

    因此而产生的纠纷,根本没法研判啊。想来想去,这事情还是上报,等候圣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