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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正文 第四十八章赵破奴带来的改变(2/3)

女往那里一站,他们的伤势就能好一半。



    云琅陪着苏稚在伤兵营里转悠了三天,也忙着治疗了三天,三天之后,云琅就发现自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明明他的医术似乎比苏稚要好一点,那些伤兵们宁愿等苏稚给他们治疗,也不愿意让闲的无聊的云琅动手。



    最要命的是,这群混蛋们似乎对苏稚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望,云琅仅仅是随便评价了一下苏稚粗糙的缝合手法,那个被缝合的家伙居然恶狠狠地看着云琅,觉得他非常的碍事!



    军营中不能出现女人……这在以前是一个铁律,可是苏稚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女人,这些最迷信的伤兵们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没有一个人跑去上官那里报告说军营里多了一个女人。



    不过,估计也没人敢……因为那个多事的家伙会被所有伤兵们一起出手活活打死。



    熏肉的过程经历了十天,白登山高温干燥的空气迅速的将所有鲜肉变成了熏肉。



    肮脏不堪的军营重新变得整洁,霍去病的脾气似乎也彻底变好,不再给云琅脸色看了。



    有样学样,当谢长川发现骑都尉奇妙的把鲜肉变成了熏肉,而且味道变得更加鲜美之后,白登山上其余的军伍,也开始依法施为。



    大汉其实是有腊肉的,不过呢,制作腊肉需要大量的盐,这就很麻烦了,军中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盐供云琅祸害。



    相比腊肉,熏肉用的盐就要少一点,经过柴火熏制之后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烟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熏肉炒野葱之后,就重新爱上了马肉,至于曹襄跟李敢,他们一致认为应该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熏肉带回去。



    赵破奴在吃到熏肉之后,就向霍去病建议,他当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换物资的秘密据点,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壮的时候,也是那些异族人交易的高峰时期,既然骑都尉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捞一把!



    赵破奴是一本正经的提出这个建议的。



    这让从没有抢劫过别人的霍去病,云琅,曹襄,李敢很难接受,只有谢宁明确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时候该不会是马贼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词造句,小心的问道。



    赵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喽。”



    “这么说,你真的干过马贼?”“曹襄兴奋地问道,他在长安只听那些异族商贾说马贼强悍,现在终于见到一个活着的马贼了。



    “干过,加入了一个叫做龙卷风的马贼群,干了两年,这两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后来,龙卷风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骑兵,被人家连老窝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为聪明,眼见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里,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脑袋了。



    说实话,当兵呢,是因为遇到我义父,要不然我最大的愿望是组建一支马贼,只要小心谨慎,别遇上大汉军队跟匈奴骑兵,抢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长安做一个大富翁。



    将军,说真的,当马贼正是太来钱了,别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烂,人也脏,可是,他们真的很有钱。



    这些年,大汉与匈奴打仗,顾不上那些小野蛮人,没空跟他们收人头税,他们已经积攒了很多的牛羊,皮货,每个人都吃的嘴角流油,养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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